负责人姓名:刘昊。
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招商办公室牌子。
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招商引资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和促进科技发展的规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招商引资计划、促进外商投资战略和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的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进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四、组织拟定科技创新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措施建议,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部门预算执行。
五、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措施,统筹推进科技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动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创业。
六、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编制区重大科技计划(专项)、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并组织实施。主动对接国家、省和市重大科技项目,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七、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措施。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等科技奖项推荐提名工作。
八、统筹科技装备动员工作,负责区科技装备动员办公室相关职责,制订科技与装备动员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和规划。组织科技装备动员建设和预案,组织高科技民品军供协调工作。
九、拟订产学研结合、科技合作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产学研结合、科技合作政策措施。牵头组织有关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推动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参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
十一、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
十二、负责引进国(境)外智力和外国专家、港澳台专家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区重点引进外国和港澳台专家工作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和港澳台优秀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以及重点外国和港澳台专家联系服务机制。负责外国人才管理服务相关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项目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参与制订促进投资规划和改善投资环境工作措施。负责对外招商交流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局交办的相关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区科技和和投资促进局应当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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