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区商贸企业稳步壮大,积极应对新冠疫情对我区消费市场造成的影响,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惠州开创国内一流城市,根据《惠阳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政策措施(第二版)》(惠阳府办﹝2020﹞6号),我局牵头草拟了《惠州市惠阳区关于促进商贸小微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奖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凡对其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2-3371167;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ygxjgyg@163.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金惠大道区政府行政大院内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贸服务股(邮编:516211);
四、通过在线方式提交意见(具体提交方式详见本网页下栏的提示)。
特此公告。
附件:惠州市惠阳区奖励商贸小微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关于《惠州市惠阳区奖励商贸小微企业上规模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惠州市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