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国有建设用地上的青苗、果树及地上附着物的清场补偿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全区重点、民生等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我区拟修订《惠州市惠阳区国有建设用地清场暂行办法》(惠阳府办〔2016〕20号)。现依据《惠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惠府〔2017〕46号)第十七条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对《惠州市惠阳区国有建设用地清场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2月11日。
二、提交意见途径:
(一)通过电话或传真方式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752-338998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yqtdcbzx@126.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7楼区征地储备中心710室(邮编516001)。
(四)通过在线方式提交意见(具体提交方式详见本网页下栏的提示)。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11月11日
(联系人:叶峻开;联系电话:0752-3389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