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林业厅贯彻实施广东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林规〔2018〕1号)规定,我局拟对相关保护区生态功能较低的人工种植的桉树和松树纯林进行改造提升,同时委托第三方编制了《惠阳区林业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方案》。现就拟改造提升的人工桉树和松树位置范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29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752-3385712。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阳区淡水街道叶挺大道住建大院2号楼惠阳区自然资源局行政办公楼2楼201(邮编:516211)。请在信封注明“《惠阳区林业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方案(征求意见稿)》拟改造提升位置范围意见”字样。
三、通过在线提交方式提交意见(具体提交方式详见本网页下栏的提示)。
特此公告。
附件:拟改造提升的人工桉树和松树位置范围图(5份)
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2日
(联系人:黄子恒;联系电话:0752-3383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