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镇隆镇农村宅基地管理,根据相关法律和宅基地管理政策要求,镇隆镇草拟了《惠阳区镇隆镇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凡对该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和建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和建议。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镇隆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邮箱:hyqzlznyncb@huiyang.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阳区镇隆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邮政编码:51622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惠阳区镇隆镇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字样。
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