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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10 15:44:0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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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7日在惠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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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仕其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记者黄俊琦 王建桥 摄

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陈仕其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的工作部署,求真务实,依法履职,共召开常委会会议10次,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2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0项,开展执法检查2项、专题调研20次,作出决议、决定19项,发出审议意见6份,转发执法检查报告和调研报告19份,接受规范性文件备案32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4人次,圆满完成了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加快我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推动惠州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作出了努力和贡献。

  一、积极推动,勇于探索,立法工作开局良好

  顺利启动地方立法工作。新修订的立法法明确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市委对此高度重视,把地方立法权申报和地方立法筹备工作作为全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务全力推进。常委会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加强与省人大的沟通联系,积极完善申报条件,扎实推进各项立法筹备工作,确保我市成功入列立法法修改后广东省首批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市。获批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常委会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法定程序,有序开展地方立法工作。

  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组织立法调研,深入分析我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立法需求情况,广泛征询部门、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立地方立法项目库,制订年度立法计划。去年共安排法规项目9件,其中审议项目3件,预备项目6件。

  稳步推进首批法规草案起草工作。立足地方特色,把制定《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作为立法工作的首项任务。法规起草组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科学论证,形成条例草案,拟对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监督管理、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法律责任等予以明确和规范。为了规范地方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组织起草《惠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拟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权限和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以上两个条例业经常委会审议,提请本次人代会进行审议和表决。

  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完善立法机构和人员配备,加强立法培训,提高立法工作人员能力素养。加快立法智库建设,建立立法咨询专家库,与惠州学院合作共建“惠州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为我市地方立法提供咨询服务和智力支持。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监督工作成效突出

  促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促进自主创新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加大优势传统产业信息化改造力度、加强自主品牌建设等意见建议,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进行研究并抓好落实。围绕建设海洋经济强市,开展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环境保护情况专题调研,提出了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加强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强化海洋综合管理等意见建议,推动政府加快发展海洋经济,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围绕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专题调研,对我市“十三五”时期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关键举措等提出意见建议,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常委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加强经济工作监督。以实现年度经济发展计划为目标,加强计划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2015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提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扩大内外需求、加大扶持企业力度等意见建议,推动政府解决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经济稳健运行。以实现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为目标,加强预决算全过程监督,听取和审议2014年决算、审计工作报告,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以及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报告,审查批准市本级2014年决算方案。组织人大代表对部门预算草案进行专题审议,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加强实时在线财政预算执行联网监督,该项工作得到全国人大、省人大的充分肯定,我市两次在省有关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开展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情况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情况专题调研,推动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促进民生问题解决。始终把民生工作监督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组织5个检查组分赴各县(区)对近年来我市保障底线民生、扶贫开发、乡镇医疗卫生、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农村环境卫生、社会保障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形成高质量的检查报告转政府研究处理,推动政府进一步深化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加快民生项目建设,全力办好民生实事。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地中海贫血筛查、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情况专题调研,促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快解决。认真贯彻落实省信访条例,办理群众来信来访403件539人次。

  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对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人防工作、外事工作等进行专题视察、调研,促进相关工作开展。督办关于加强小区建设和管理、加强我市200~500亩连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强化市场农副产品残留农药检测、加快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议案,以及关于尽快编制《惠州市中心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专项规划》、加快建设惠州市农业综合检测中心、建设青少年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基地、加强全市公安派出所及警务室建设、尽快建设惠州市特殊人员收戒羁留场所、加大经费投入实施惠州城市记忆工程、扶持嶂背畲族村开发特色生态农业等建议,推动政府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监督,对纳入南粤水更清整治行动计划的河涌整治情况实行巡回督查;对小金河、陈塘河污染整治工作进行明察暗访,跟踪督办,推进河涌污染整治。连续13年开展“两江一湾”环保行活动,促进政府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加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监督,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农村垃圾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加快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乡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等意见建议。督办推进清水治污建设美丽乡村、妥善处理惠州市区和各县(区)城镇垃圾、加强全市乡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置等议案、建议,有效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改善,2015年我市在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农村垃圾管理第三方评估中位列珠三角地区第二名。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组织开展市区大气污染防治、潼湖生态智慧区规划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等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推动政府进一步加快绿色发展。

  与此同时,常委会进一步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依法作出《关于惠州市与韩国城南市正式结为友好城市的决定》等19项决议、决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保障。

  三、注重实效,加强督查,法治惠州建设稳步推进

  扎实推进法治创建工作。对《法治惠州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督促各县(区)全面实施“法制副主任”制度,总结推广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工作经验,推动基层运用法治方式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督促检查,推动39项法治惠民实事工程和52项法治文化建设项目实施,建成10个基层法治文化示范点,法治惠民水平不断提高。开展法治创建活动,评选出24个法治镇(街、乡),博罗、大亚湾获评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开展动物防疫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在我市顺利实施。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行专题询问,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优化行政诉讼环境,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工作、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促进刑罚执行机关规范办案程序,依法执行刑罚,提高办案质效。对“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常委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行政审判工作、反贪污贿赂工作等审议意见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完成“六五”普法验收工作,并顺利通过省考核组考核。组织开展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活动,举办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大型法治图片展等宣传活动和十佳“法制副主任”、十佳“民主法治示范村”等评选活动,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继续办好惠州法治网和“法治在线”网络视频直播栏目及《以案说法》电视栏目等,法治宣传品牌进一步擦亮。

  四、创新举措,强化服务,代表作用充分发挥

  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注重培训的系统性、针对性,创新代表履职学习培训方式。利用高校师资力量,首次联合市委组织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和部分人大代表到复旦大学学习培训,有效提高人大代表运用法治思维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

  加强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制定出台《惠州市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暂行办法》,完善述职评议工作程序,为开展述职评议工作提供规范化、制度化保障。指导各县(区)全面铺开代表述职评议工作,有效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全年共有207名县(区)人大代表、69名市人大代表参加现场述职并接受评议。加强调研,推动代表工作室建设,促进全市53个乡镇、18个街道建立工作室,实现全覆盖,为代表密切与群众的联系提供了良好平台。

  丰富代表活动内容。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和检查等活动,依法保障代表的参与权、知情权。全年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和检查等活动1178人次,代表们如实反映民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为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成功开展第9次市人大“代表统一活动日”活动,组织代表对10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进行调研,对14件代表提出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进行检查督办,推动解决了一批民生问题。

  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及时交办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通过的关于推进清水治污建设美丽乡村议案和代表在大会期间提交的177件建议。选择加强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绩效审计、加快全市乡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置等5件建议进行重点督办,组织代表全程参与督查,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办理情况报告,有力推动建议办理工作,促进相关问题解决。

  五、提升素质,增强能力,自身建设得到加强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常委会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锤炼严实作风。注重工作创新。开展 “以新理念引领人大工作新发展”专题调研,召开市、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研究探讨新时期人大工作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密切与上下级人大、“一府两院”的工作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重视队伍建设。坚持引进高层次人才与选调优秀干部相结合,加强岗位锻炼与交流,抓好业务知识培训,丰富机关文化生活,不断增强人大干部队伍活力。加强宣传工作。精心办好惠州人大信息网、惠州法治网、《惠州人大》杂志,巩固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人大制度、人大工作成效和代表履职事迹,人大工作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

  各位代表,常委会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不负重托、认真履职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和各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监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照中央和省、市委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以及代表和群众的新期盼,仍有一些差距:如何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升立法质量,有待进一步探讨;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探索;对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常委会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的关键之年。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第五次会议、市委十届九次全会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依法履职,为推进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作出更大贡献。

  一、更加积极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牢固树立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理念,突出地方特色,科学制订2016年地方立法计划。坚持人大主导立法,把握立项、起草、审议等关键环节,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惠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审议等工作。坚持立法普法执法相结合,加大新法宣传力度,开展地方性法规立法评估和执法检查,督促推进《惠州市西枝江水系水质保护条例》全面实施。建立健全地方性法规立项、论证、评估等地方立法工作机制,为制定高质量的地方性法规提供有效保障。加强立法智库建设,建立市本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和立法智慧。重视立法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能力。

  二、更加主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紧紧围绕推动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以及“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聚焦“四个发展核心”,推动解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确保“十三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和审议财政决算,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及审计工作报告,开展经济形势分析,对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潼湖生态智慧区建设等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支持和促进政府加快“一基地、双平台”建设,推动经济发展量质并进。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完善提前介入预算编制监督工作机制,探索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民生保障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绩效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加快财政预算支出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打造“透明钱柜”,提高监督实效,为百姓看好“钱袋子”。对税收执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老区建设等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政府提高经济发展效益,加快社会事业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认真抓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保障和组织保障。

  三、更加扎实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协助市委组织实施好《惠州市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重要举措实施规划(2015~2020年)》,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的落实。开展城乡规划法、水利法执法检查,对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调研,促进法律法规顺利实施。加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调研和检查,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新要求,对我市法院和检察院有关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积极推动法治创建活动向市县(区)机关、镇(街、乡)和企业、学校、村(社区)发展,指导惠东、龙门和仲恺高新区争创全省、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面推开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等工作,继续完善“法制副主任”、“法制副校长”制度,探索推进“法治副厂长”制度,不断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按照全国人大、省人大部署要求,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审议“七五”普法规划,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继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实施一批法治惠民工程,提高法治惠民水平。

  四、更加有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民生优先,紧盯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监督,推动民生事业发展。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新农村公路建设、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精准扶贫工作等专题调研,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督办加快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尽快编制《惠州市中心区教育基础建设用地专项规划》等议案建议,推动政府加大民生投入,着力解决教育、养老、社会保障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加大对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农村垃圾管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的监督力度,继续开展“两江一湾”环保行活动,督办加快生态村建设、推进清水治污建设美丽乡村、加强小区建设和管理等议案,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步伐,促进绿色惠民。支持政府实施十项民生实事工程,跟踪督办我市惠民政策落实情况,使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五、更加务实做好代表服务保障工作。继续采取与高等院校、专业培训基地进行“订单式”培训方式,提高代表履职水平。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联系,为代表知情知政、参与监督提供更便捷更全面的信息服务。拓宽代表履职渠道,积极组织代表参与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丰富“代表统一活动日”内容,引导代表围绕创新发展、民生改善积极建言献策。完善代表工作室运行机制,指导各县(区)全面开展代表述职评议活动,促进代表积极履职。加强跟踪督办,不断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认真做好市、县、镇三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严把代表“入口关”,使代表结构更加合理、代表素质更高。

  六、更加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思想理论武装,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加强人大业务培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不断提升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大人大工作宣传力度,提升人大社会影响力。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大对县(区)、镇人大建设和工作的指导与支持力度,推动县(区)、镇人大建设。

  各位代表!新形势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奋发作为,为开创新形势下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顺利完成“十三五”开局之年的各项任务,推动我市以更好质量更高水平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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