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区审计局依法对201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 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基本实现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安排: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349196万元,比上年增收70080万元,增长25.11%,加上转移性收入和上年结余,总收入462068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95150万元,比上年增支49340万元,增长14.27%,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和增设预算周转金,总支出438995万元。预算收支分别为年初预算的110.72%和120.26%。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3073万元。 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7307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44.53%,加上转移性收入和上年结余,总收入112373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3890万元,为年初计划的32.58%。收支相抵,结余23417万元。基金预算收入未完成年初计划,主要原因是受经济下行环境的影响,我区房地产业投资持续降温,政府土地出让工作未达到计划指标,造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 纳入综合预算管理财政专户资金收入23807.66万元,支出1654.37万元,结余22153.29万元。 2014年,区财政预算执行工作呈现以下几大特点: ——强化增收节支和财政管理,夯实公共财政投入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基础。科学分析财政收支情况和经济发展态势,扎实组织收入工作,较好完成全年财税收入目标。坚持贯彻厉行节约、注重效益和集中财力办大事的理财原则,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改革财政支出结构,落实各项节支措施,支持重点项目高效建设,推进实体经济优质发展。 ——落实惠民利民政策,民生权益得到保障和改善。构建优化支出新体系,投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资金5.66亿元,十项民生实事基本完成。全年民生支出26.95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8.2%,有效改进和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切实保障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三农”、科教文卫、社会保障工作重点资金,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财政改革工作进展明显,逐步实现财政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不断完善财政体制、财政分配、财政管理制度建设,研究制定镇级财政管理、“三公经费”及公务支出管理等机制,改革现行财政体制,加强镇级财政管控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力。 ——加大整改力度,促进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领导对整改审计发现问题的批示精神,纠正上年审计发现的问题,大部分问题得到较好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已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汇报。 第一部分 审计情况 2014年,区审计局在上级审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审计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审计工作职责,全面落实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积极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开展财政、民生资金、政府重点工程、经济责任等各项审计,力促财政管理工作依法规范,有效防范国有资产风险、维护财经秩序,为我区经济平稳安全运行保驾护航。突出关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民生政策情况、经济社会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管理机制制度缺失问题等方面,并加以揭露、处理;注重从进一步完善健全宏观管理体制、制度层面上提出审计意见,发挥好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4年度,财政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基本完成制定的目标,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较好地履行了公共财政管理职能。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㈠项目资金管理不够规范 ⒈专项资金监督单位对项目资金后续监督检查不够到位。延伸审计区某单位管理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发现,未按规定对四个利用了专项资金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后期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情况进行考核评议,后续监督检查不够到位,涉及金额40万元。 ⒉部分财政专项资金结存在主管业务部门,未能及时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延伸审计区某单位管理的节能专项资金发现,2014年财政安排的节能专项资金共185万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仍有结转资金127.77万元尚未使用,形成财政存量资金。 ㈡区直预算单位公务卡支付比例偏低 通过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付记录数据进行比对分析,2014年度,在106个区直预算单位中,公务卡支付比例偏低,从结算比例看,支付比例超过的80%有16个单位,支付比例超过50%的有30个单位,支付比例低于30%的有60个单位,支付比例低于10%的有26个单位,未使用公务卡支付的有5个单位。 ㈢区预算单位财政结转结余资金较大,且未及时清理和处理 经对区直各预算单位截至2014年12月31日财政存量资金和结转结余资金(不含区财政部门管理的区财政结转结余资金以及二级以下预算单位、镇级人民政府和街道办管理的财政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抽查审计,发现区直93个预算单位财政存量资金163372.85万元,其中:已填报且对资金性质予以确认留存于各单位的结转结余资金为14909.6万元;已填报但对资金性质未予书面确认留存于各单位的结转结余资金为36807.37万元,其余为留存于各单位的存量资金。大部分的预算单位未对上述资金进行清理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稳增长压力加大,财政收入保持较低速增长的背景下,一方面财政资金不足,另一方面财政资金闲置,影响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区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了区财政局、教育局、公安分局、农业局、粮食局5个部门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部门基本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他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2014年预算和决算编制及财政管理工作,预算收支基本能够遵守相关规定,财政收支行为基本合法,相关的业务管理等内控制度基本健全并有效执行,促进了我区上述部门事业的健康发展。但审计也发现,部分部门仍存在一些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㈠部门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区财政局、教育局、公安分局、农业局、粮食局5个预算单位2014年初预算指标为82289万元,预算执行中共追加指标为68847万元,全年预算支出实际执行142161万元,调减指标7819万元,当年结余指标1156万元。 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⒈部门预算编制方面。⑴预算编制不够规范,个别项目资金没有编制在部门的年初预算;⑵部门预决算编制不够严谨,预算报表与决算报表缺乏一致性;⑶预算编制不够全面,缺项漏项较多,预算不够准确;⑷部分项目资金支出预算编制不够合理,年末结余较大且未按财政资金结转结余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影响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涉及金额937万元;⑸因会计核算不完整造成部门决算报表不完整。 ⒉财政收支方面。对工程管理和票据管理不够规范。如区某单位使用不规范票据与企业结算学生校服费;对部分学校零星维修工程监管不到位等。 ⒊在资产处置方面。处置资产未经审批,包括债权核销和资产报废审批方面。如区某单位2014年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以及债权处理时未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涉及金额1105.89万元(处置固定资产14.69万元,债权处理1091.2万元)。 ⒋在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方面。收入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如区某单位处置固定资产残值的收入未缴入财政,涉及金额21.79万元。另外区某单位未将2014全年累计收取的劳务加工费487.42万元、电费19.69万元上缴财政,而是全部直接用于弥补在押人员日常经费支出,涉及金额507.11万元。 三、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2015年,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惠阳区委区政府将紧紧围绕助力惠州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这一目标,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截至目前,经济发展总体平稳,结构调整和质量效益继续呈现积极变化,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有利因素继续增加。 ㈠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经济增长好于预期。2015年第一季度,全区完成生产总值(GDP)84.3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15%。 2.工业生产高位快速增长。1至5月份,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67.84亿元,同比增长30.5%,增幅比去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主要受重点企业及新增企业拉动。 3.消费市场增长平稳。1至5月份,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05亿元,同比增长9.5%。 4.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速平稳。1至5月份,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8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26亿元,增长10%。其中工商税收收入7.2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收1618万元。 ㈡落实政策的主要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2015年开年以来,惠阳区委、区政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出台《关于转发2015年惠阳经济发展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各项有效措施支持稳增长,围绕助力惠州尽快进入珠三角第二梯队奋斗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全力推进产业转型、城市升级、改革创新、投融体制创新、民生改善和依法行政等重点工作,努力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开创新局面,目前各项政策效应正在显现。 ㈢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中新开工任务分解推进力度不够。2015年,惠州市下达惠阳区新开工建设200套任务,按照2015年住房保障工作相关规定,新开工建设任务必须在年末完成,从目前推进的基本情况来看,全面落实新开工任务和推进相关工作有待加强。 四、民生工程审计和重点投资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开展了2014年度区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鸡心石水库加固工程竣工决算情况的审计工作,开展了榄子垅环境园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及配套工程项目跟踪审计调查和区2008年1月至2014年6月特许建设(BT)项目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调查)结果看,有关部门能够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规定,切实改善和促进民生,优先规划重点项目投资,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工程进展总体顺利。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㈠保障性住房工程审计方面 1. 对存量的保障性住房日常管理工作不够规范,如对个别保障对象多次提出维修配套设施的要求跟进不够,引起部分住户不满。 2. 保障性住房存量房源仍有部分未及时分配。 ㈡鸡心石水库加固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方面 ⒈工程预算、结算方面存在的问题。⑴区预算审核部门审核把关不够严,出现预算换算错误,重复计算工作量,影响标底价中所含工程量的真实性,涉及金额67万元;⑵工程结算送审单位多计工程量和取价错误,区结算审核部门未予发现,造成应核减未核减造价,涉及金额35.38万元。 ⒉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⑴项目管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未针对项目工程量的调整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造成监理费多付,涉及金额4.29万元;⑵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不够规范:一是工程管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未履行审核把关职责,未完善工程量统计表的审核签字手续,涉及签证58份;二是工程管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现场签证资料管理不严谨,出现对隐蔽工程资料进行修改的情况,且提供的计量依据不足,给结算审核部门的审核工作带来了难度,涉及金额10.93万元;三是建设单位送审的部分项目竣工资料与设计图纸不一致,工程现场管理不全面,影响个别工程质量,同样影响造价计算。 ⒊财务收支方面的问题。⑴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⑵业务招待费支出比例偏高;⑶部分支出所附原始单据不完整,涉及金额5.01万元。 ㈢榄子垅环境园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场及配套工程方面 ⒈工程中的BOT项目垃圾填埋场原材料送检不及时。 ⒉工程中的BT项目进场村道改建工程已基本完工,但部分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仍未完善相关手续。 ⒊惠州市绿色动力环保有限公司虽有制定《工程管理制度》,但未严格要求各参建单位执行。 ⒋截至2015年6月,榄子垅环境园内征地拆迁工作仍未全面完成,但各项工程均已进入施工状态,不利于各项工程按预定工期如期完工。 ㈣特许建设(BT)项目方面 ⒈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相关手续不完善。⑴发改部门审批项目建设前,个别项目立项不具备项目规划、国土、节能及环评等建设条件,立项批复前没有完善相关审批手续。⑵个别项目没有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先行施工。⑶个别项目已完工结算并回购,基建程序和手续仍未完善。 ⒉未严格执行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和制度。⑴市政工程未执行初步设计审查制度。⑵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监管不到位。部分项目相关业主、监理等监管部门,对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无现场审查核实或核实不及时,缺乏有效监管,仅投资方自行确认。 ⒊项目均未按合同执行竣工财务决算制度。 ⒋相关监管单位监管工作不到位,如监理和业主部分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未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五、为促进我区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及出让项目规范,开展土地联审工作情况 根据《惠州市惠阳区加强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及出让项目评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惠阳府办〔2013〕82号)的文件要求,我局联合区财政局对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土地储备中心、区盘整办等部门报送的关于对土地征收、征用、盘整补偿及出让项目的评估报告、审计报告进行审核。2014年度,共出具165份评估结果核查意见,涉及土地面积约360万平方米。 通过开展评审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土地储备中心、区盘整办等职能部门及土地、房产和资产等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评估行为,提高了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的质量和可利用率。同时,有针对性对每一份评估报告和审计报告提出降低补偿成本或提高地价的建议,不同程度地降低了财政成本或提高了财政收入,为区政府决策提供了较科学合理的依据。 六、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共完成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6个(包括任中审计),审计党政领导干部17人。结果表明,大部分领导干部财经法纪意识和规范管理意识不断 增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单位内控制度逐步完善。但仍存在 一些问题: ㈠货币资金管理方面 货币资金管理方面存在公款私存、公私混用、“白条抵库”,并使用现金支付工程款的问题。如区某单位出纳将部分公款存入自身工资卡与私款混存混用且未将公款产生的利息收入进行会 计核算,涉及金额106.1万元。某镇政府在2013年4月支付个 别村维修水利工程款34万元使用现金支付。 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项目支出相关内控制度不健全,集体讨论制度执行不够,对专项资金审核把关不严。报账制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涉及金额187.5万元。如区某单位对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造成项目资金漏发错发涉及金额4.41万元。某镇政府行政村生态公益林管理经费未按规定实行报账制管理。某单位自然灾害救济专项资金发放程序不够规范,涉及金额20.8万元。 ㈢公务卡使用管理方面 区某些单位的接待费、误餐费、办公用品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惠阳区区直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的规定,应使用公务卡结算但未使用公务卡,涉及金额105.57万元。 ㈣违规发放津补贴 区某单位将财政拨入的伙食补助款项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单位全体人员,某单位以工会名义向干部职工发放慰问品,涉及金额合计25.27万元。 ㈤合同管理方面 区某单位“政府购买服务” 工作管理不够规范:⒈部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未实行合同管理;⒉部分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属于失效或无效合同(或协议);⒊居家康复服务协议责任履行不到位。 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方面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⒈残疾人证登记数据库人员不够,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审批系统管理工作滞后;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范围不够广;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征缴力度不足,对欠缴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亦未采取积极措施进行追缴。 ㈦固定资产管理方面 区某单位部分固定资产购置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涉及金额20.67万元。区某培训学校未建立固定资产账,形成账外资产747.63万元。 另外,镇级单位完善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相关的补偿等工作不够规范。对下属企业的管理普遍存在政企不分,且相关收支管理不规范,存在审批手续不严,支出依据不足等问题,抽查涉及金额235.59万元。 七、在新形势下区审计工作进入新发展阶段的工作情况及面临的问题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审计监督的职能和作用发挥凸显,社会公众对审计监督的期望值越来越高。新常态下的审计工作已经从简单的财政收支审计延伸到了全方位、多领域的综合审计。为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推进职业化建设,2015年国家开始探索省以下“直管”试点工作,我省被列入此次试点的省份。 在上述审计工作新常态下,我区审计工作面临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审计力量不足,难以实现审计目标,无法满足党委、政府、社会对审计工作的要求。二是审计队伍建设面临挑战,青黄不接,专业胜任能力不足,后续力量缺乏。目前的审计人员主要是“财会型”人员,且工程、法律、经济类等其他专业人才极少,“综合型”人才缺乏;审计人员知识更新不够,水平很待提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不强。三是审计工作成效不高,亮点少,经验少,创新少,更多是一般的工作,疲于应付,难以优质完成上级审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予的审计任务。 第二部分 审计意见 一、针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方面,提出以下意见: ㈠建议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坚持把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贯穿于各项工作全过程,按照区委区政府下发的《关于转发2015年惠阳经济发展重点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的精神,抓好2015年重点工作的落实。同时建议区职能部门全面规范土地盘整和征地拆迁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区科学合理的征地拆迁工作机制体制,确实解决因征地拆迁工作不规范影响项目推进的问题。 ㈡建议区政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快推进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按照《惠阳区2015年工作要点》规定的相关要求,如期动工建设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议可尝试创新投融方式,利用社会资本参与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全力推进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 ㈢建议区政府及时召开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协调会议,尽快落实2015年惠州市下达惠阳区公共租赁住房开工建设任务,确保如期完成2015年开工建设任务。 除本次重点调查的事项外,其他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建议有关部门按原定的计划积极推进。我局将按审计署的要求进一步进行跟踪审计。 二、针对公共财政管理方面,提出以下意见: ㈠建议财政部门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结合惠阳区实际逐步推行全口径预算体系,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特别是存量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指导区直各部门做好年度预算和决算编制工作,财政部门要严格控制代编预算,确需代编的事项要确定下达时间;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完善公务卡管理系统的动态监控机制,逐步改善财政动态监控不能到达部门预算的局面,定期对预算单位使用公务卡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㈡建议财政部门参照省、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区实际,尽快建立我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逐步完善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专项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等管理制度,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㈢对区财政部门管理的区级财政存量资金(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资金、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5〕24号)等文件要求进行全面清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㈣建议镇级单位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意识,依法解决涉财的历史遗留问题,加大力度解决政企不分产生的问题,科学统筹财力以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的各项考核任务。 三、针对预算单位预算管理方面,提出以下意见: ㈠建议区各预算单位严格按照《惠阳区区直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结算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使用,提高公务卡使用率。 ㈡建议一级预算单位加大科学、完整编制预算的力度,加强本单位及对下属单位的财务指导和监督,完善监督管理制度。 ㈢建议区直预算单位要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5〕24号)等文件要求,对存量资金和结转结余资金进行全面自查,积极配合区财政、审计部门组织的全区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清查工作,全面完整掌握存量资金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针对工程管理方面,提出以下意见: ㈠有关部门要加大项目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进度管理、工程质量管理、资金管理、造价控制的力度。行业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合同制”、“监理制”等工作的监管力度,提高项目工程监理质量。 ㈡建设单位应加强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管理,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惠州市惠阳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惠阳府办〔2015〕30号)规定的程序和时效,加强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过程监管并及时审核,杜绝事后补签、监管缺失等问题发生,确保工程投资总额得到有效控制。 ㈢建议工程预结算审核部门和有关造价咨询中介单位加强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把好预算、结算审核关,控制造价总量,对工程结算资料的合法性合理性也应进行鉴别,保证预结算的真实和完整。 ㈣建议建设单位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费用报销审批流程和工程款支付流程,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严格控制建设单位招待费用支出,保证财务收支的合法、真实、有效。 五、针对审计部门现状及面临的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争取政府支持,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加强与专业中介机构合作,更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利用中介机构人才优势弥补审计人才的不足,有利于审计事业持续发展。加强全方位的人才培养及储备,培养领军型、专家型的审计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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