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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3330日在惠州市惠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李瑞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六届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29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惠阳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针对审计报告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问题整改,有效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加强审计成果运用,提高转化率,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部门绩效评估、年度预算安排和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区政府组织各部门积极开展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年我区审计整改工作主要做法

(一)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多方式多渠道听取、布置全区审计整改工作

区委领导多次在区委审计委员会议上听取审计整改情况,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狠抓审计整改落实,全力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区政府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审议意见制定了《惠阳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惠阳府办函〔202291号)》,要求各整改责任单位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区审计部门报送的重要审计报告均作出重要整改批示,要求区委区政府督查办和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加强跟踪督办,区审计部门加强专业指导和督促力度,被审计单位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同时建章立制,不断完善经济管理制度体系,避免审计发现问题屡审屡犯。

(二)审计部门全面落实跟踪督促检查整改工作,整改工作机制不断健全,整改工作效率不断提高

一是2022年布置和组织三次专项整改工作,全面跟踪指导督促审计整改工作,对2019年以来未完成整改的重要问题进行督办。二是对报送上级审计部门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审核和专业指导,确保按上级审计要求落实整改到位。三是进一步完善整改清单管理、挂销号管理、整改分类管理、定期报送整改材料等跟踪督促检查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审计整改专业指导和监督。

(三)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视程度得到提升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有较大提升,大部分单位均能召开班子会议、专题会议研究审计报告,部署整改工作,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针对审计部门在整改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能积极贯彻执行。

(四)多部门联动协同高效,审计结果运用力度不断加强

1.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力量贯通。区审计部门联合区纪检监察部门印发了《关于强化惠阳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协同联动的实施办法》《关于惠阳区审计结果利用工作专班的工作方案》,成立惠阳区审计结果利用工作专班,通过采取案件线索进一步核查管理、对责任单位进行谈话提醒、整改约谈等方式加强审计结果利用和推动整改工作。

2.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建立巡察与审计协调联动工作制度(试行)》,加强巡察监督与审计整改监督工作联通,信息互通、成果融通,增强“改”的严肃性强化整改监督合力,提升审计整改监督质效。

3.加强审计监督与组织人事、督办督查力量贯通。结合“审计整改回头看”工作,2022年区审计局联合区委区政府督查办组织对7个审计项目涉及的6个整改责任单位开展专项督查,通过现场督导、调研访谈、书面督查等方式联合推进整改,着重推动重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不规范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建设单位对项目施工方及参建方监管不力等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根据《2022年惠阳区绩效考核差异化实施方案》的要求,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对各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考核评定,区委组织部将考核评定结果作为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2022年考核评定结果已对13个单位进行通报并绩效扣分。

二、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截至20221130日,《关于惠阳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93个重要问题,66个已完成整改,整改率为70.97%27个正在整改(立行立改问题7个,分阶段整改问题15个,持续整改问题5个)。2022年,审计整改金额共7.17亿元,建立健全制度机制64项,包括《惠阳区应急管理局采购管理制度》《惠阳区十件民生实事遴选和办理工作规范》《区城管执法局民生实事筛选工作制度》《惠阳区工程预结算审核中心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惠阳区卫生健康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开展河湖库塘底泥淤积调查和建立轮疏机制的函》及各单位内部审计制度等。区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部门对审计部门移交、移送的问题线索采取立案调查、诫勉、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区级预算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合理等问题,区财政局和区国资事务中心已按《财政部关于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4368号)的文件精神,要求涉及问题单位区金叶综合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从2022年起,按上年度净利润的30%的比例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且2022年已按此标准比例足额上缴,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关于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不够,涉及21,216万元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盘活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要求各预算单位对结转结余两年以上或未达两年但不需要再安排使用的资金,一律收回区财政统筹,区有关单位已上缴存量资金21,216万元。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3)关于区财政局未按规定牵头制定我区罚没财物管理制度等问题,区财政局已通过印发《关于转发惠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惠阳财基费〔202226号)文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的方式,健全完善了我区罚没财物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罚没财物管理。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4)关于区自然资源局、区人社局未及时分配“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问题,区人社局牵头会同区有关部门及各镇(街),采取建立信息共享、部门协作机制方式推动整改,已于20229月将未分配的全部资金落实到被征地农民个人账户。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5)关于区财政局和区住建局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专项资金未能及时使用发挥作用的问题,区财政局和区住建局通过采取分析原因、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简化分配流程等措施进行整改。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6)关于区财政局对全区预算单位账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区直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年检工作的通知》并开展银行账户年检工作,截至202211月,审计指出6个预算单位的19个银行账户已完成撤销17个、按规定予以保留2个。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7)关于区财政局未有效监督指导预算部门规范填报项目库绩效指标信息,对绩效评价整改重视不够的问题,区财政通过对“数字财政”系统进行规则设置和增加校验功能方式,要求各预算单位完整填报入库项目绩效指标信息,对绩效评价存在问题的单位已督促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落实整改工作并及时提交整改报告。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8)关于区镇两级未及时清理和偿还往来资产和债务问题,区财政局制定《惠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款清理工作方案》(惠阳财法〔20228号),建立定期清理化解往来资产和债务的机制,要求各单位及时清理往来账款,并定期报送年度清理化解情况。区审计局根据各单位清理情况,将债权和债务分为区内部预算单位之间、国有企业之间和外部企业个人两种情况,重点关注与外部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债权债务清理和化解工作,目前清理工作取得初步进展。区审计局今后将继续加强与区财政局沟通,根据各单位清理情况制定化解工作的具体操作指引,指导全区全面清理和化解各项往来资产和债务,真实反映我区财政状况,推动我区往来资产和债务管理规范化。该问题正在整改中,按持续整改问题进行整改管理。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关于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问题,区应急管理局等涉及单位已制定绩效评价管理规定,并对2022年已完成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关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复报销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垫付资金”的问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相关款项采取及时追缴资金等方式予以整改。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3)关于沙田镇等6个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均已制定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成立采购小组,并组织人员参与学习培训,2022年的政府采购工作基本能够按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执行。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4)关于区公安分局罚没财物处置不及时的问题,区公安分局通过制定《惠阳区公安分局涉案财物保管制度》,规范处置程序,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处置要求,并积极与区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及时执行,已完成所有车辆的处置工作并于20224月将处置资产的净收入5.21万元上缴国库。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5)关于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局应急储备物资账务核算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关单位已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学习培训,对应急物资进行盘点清查和价值评估,根据盘点清查和价值评估情况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并录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6)关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统计局等15个单位过度依赖第三方会计服务,存在单位经济活动信息泄漏风险的问题,区财政局已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培训,提升我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区纪委监委已制定《开展我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记账外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推进第三方服务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推动下,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增设区会计核算中心,负责对区行政中心办公区内有关党政工作部门和群团机关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该问题正在整改中,按分阶段整改问题进行整改管理。

7)关于沙田镇解决留用地历史遗留问题力度不足的问题,沙田镇政府通过对留用地返租价格进行评估、压减返租租金等方式,积极与村民沟通签订留用地返租协议。此问题正在整改中,按持续整改问题进行整改管理。

8)关于9个单位未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的问题,其中7个单位已建立完善内审制度并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区交通运输局、镇隆镇2个单位已建立完善内审制度,但仍未开展内审工作。此事项正在整改,按立行立改问题进行整改管理。

9)关于沙田镇和镇隆镇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沙田镇通过制定《沙田镇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并补充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镇隆镇已督促合同服务提供方退还了应缴未缴的单位承担的职工社保费126.24万元至职工个人账户。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审计整改情况

1.区河道整治合同履行专项审计情况

1)关于清淤工作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已印发《关于开展河湖库塘底泥淤积调查和建立轮疏机制的函》,组织各镇(街)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河湖库塘通过调查摸底,建立轮疏机制,现各镇(街)已按要求建立轮疏工作机制。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关于底泥清淤监管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区政府分管领导已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底泥清淤工作,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已制定《惠阳区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监管制度(试行)》,从项目审批、疏浚、运输、处置方面规范全过程监管工作,同时也进一步加强对河湖巡查和河道底泥弃渣点的日常监管,后续日常巡查工作中未发现有与河道清淤的违法案件。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区水资源保护审计情况

1)关于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对水资源的监管执法缺位等问题,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已于审计期间拆除镇隆镇石板岭工业园私接管道取水设施,通过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和处置处罚力度,已完成对21家未经批准擅自取水企业的查处工作,其中立案处罚3家。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关于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追缴水资源费力度不足的问题,区农业农村水利局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制定《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水利规费征收管理制度》,从制度上规范了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的流程,同时强化责任追究,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相关人员以此为诫,举一反三,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中央及省重大政策落实跟踪、民生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1.关于区民政局未按规定建立我区养老服务评估制度,未编制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和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的政策落实问题,根据《惠州市困难老年人能力评估试点实施方案》(惠市长者〔202138号),我区不需要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我区的困难老人评估工作由惠州市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区民政局已根据各镇(街)摸排的困难老人情况编制《惠阳区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民生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1)关于新圩镇政府“2021年新圩镇卫生院约场门诊部综合楼项目”前期调研不足,未能完成2021年项目动工建设目标的问题,新圩镇积极与区住建局等相关单位沟通,目前已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完成工程招标工作并开工。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关于三和街道办、区卫生健康局、区财政局在“三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工程预付款支付方面存在的问题,三和街道办、区卫生健康局采取提醒谈话和调整工作岗位等方式对有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修订了《惠阳区卫生健康系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区财政局加强了对建设项目拨款环节的审核力度,确保严格按合同约定付款。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3)关于部分单位对民生项目绩效管理不规范,影响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效果的问题,区财政局修订并印发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惠阳财评〔202117号),从制度上规范了我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并加强了对预算单位绩效评价工作的日常管理。该事项已完成整改。

4)关于城区公共汽车候车亭、站牌特许经营权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交通运输局目前已与原承租公司协商解除原合同,并对特许经营权事项的收费价格进行了分析和测算。此问题正在整改中,按立行立改整改问题进行整改管理

5)关于区交通运输局对城区公共汽车候车亭、站牌管理不到位问题,区交通运输局已联合辖区各公交企业、第三方广告公司开展中心城区公交线路、站亭、站牌统一梳理核定专项工作,对中心城区现有站亭站牌进行全域排查及核对,目前底数已基本掌握,并制定《惠阳区交通运输局公交站点设施管理制度》,加强对区公共汽车候车亭、站牌的管理。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6)关于区文广旅体局、秋长街道办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不到位,危及文物安全的问题,区文广旅体局和秋长街道办已安排对相关文物进行修缮,并安排专人进行安全巡查等日常管理,确保文物安全。修缮工作仍在进行中,此问题正在整改,按分阶段整改问题进行整改管理

7)关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城投集团”组织实施的惠阳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基建项目财务核算工作不规范的问题,区城投集团已按照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和《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等,对涉及的7个镇(街)项目分别编制了独立的财务决算报告。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8)关于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城投集团对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多计多付结算价的问题,目前已退回部分款项(262万元),同时对相关第三方机构的审核质量问题按审核费用20%的比例进行了处罚。该问题正在整改中,按立行立改问题进行整改管理

9)关于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农村居民用水率不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未充分发挥的问题,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已联合相关镇(街)召开专题会议及时部署整改工作,通过LED屏、广播等渠道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饮用水卫生知识,增强广大群众饮水安全意识力度,倡导村民使用村村通自来水,保证饮水安全和提高使用率。该问题需持续加大调研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提高用水率,按持续整改问题进行整改管理。

(四)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1.区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1)关于区公路事务中心对深莞惠红色干线改建工程跟踪审计反映的部分问题整改不及时的问题,区公路事务中心通过重新修订合同协议、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过程咨询单位现场调查石渣来源、扣除超付的溶洞处理费用和部分石渣换填费用等方式开展整改工作,截至目前,除溶洞处理费按合同要求扣除多付工程进度款外,石渣换填等费用相关计费资料仍需全面核实。该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后续计费依据的真实性仍需持续跟进整改。

2)关于区公路事务中心对龙湖东路改扩建工程设计单位合同履行监管不到位,设计单位组织编审的项目初步设计图纸存在“挡土墙防护”等内容设计不合理,涉及金额202万元问题。区公路事务中心通过与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沟通,在施工图设计环节修正了上述设计内容不合理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乡镇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1)关于沙田镇个别工程项目存在设计管理和现场监管不到位问题,沙田镇政府通过修订《沙田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工程管理,组织第三方再次复核,对设计不合理造成的计价问题,追回的工程款和监理费金额107.8万元,同时对涉及第三方参建单位给予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两年内不得承接沙田镇政府项目,同时函告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监理单位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的处理处罚。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2)关于镇隆镇对部分工程未据实结算工程款的问题,镇隆镇政府通过制定《惠阳区镇隆镇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工程管理,积极追回多计付工程款84.72万元,对设计单位和2个监理单位分别给予2年内和永久不得承接镇隆镇市政工程的处理。但镇隆镇未按审计意见对审计发现问题涉及的全部参建单位按相关规定与合同约定进行处罚,该问题正在整改,按立行立改问题进行整改管理

3.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1)关于国有企业资产监管不严的问题,区发展改革局、淡水街道办等整改责任部门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清产核资,摸清资产底数和追溯各项往来及投资情况,协调自然资源、规划、城建等相关部门完善资产产权手续;跟进涉诉资产,针对未收回的对外投资(土地)和其他产权纠纷通过法律维权等方式进行整改。但由于涉及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缺失资料也较多,该问题正在整改,按分阶段整改问题进行整改管理

2)关于各乡镇与所属企业“政企不分”问题,淡水街道办、秋长街道办、平潭镇政府已对报告提及的问题进行整改,不再由下属国企为镇(街)政府代发工资、不再由镇(街)政府代收租金等。但由于政企不分事项由来已久,仍存在其他人员不分、管理不分的问题,须有关单位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彻底完成整改。该问题正在整改,按持续整改问题进行整改管理

3)关于区城投集团和原惠阳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惠阳建总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问题,区城投集团已重新修订完善了内部审计、投融资和工程质量管理等内控制度,并根据审计建议补充专业外部董事和其他专业人才。惠阳建总已重新修订完善“三重一大”、案件纠纷和工程项目管理等制度办法,规范承接工程项目和涉诉案件分析等工作。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后续制度执行情况需持续跟踪关注。

4)关于区城投集团建筑业务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区城投集团制定了改革行动方案,下属公司惠阳建总和国隆实业有限公司分别制定落实改革配套方案,围绕“城市开发建设、城市运营服务、城市生态创新”三大战略主场,增强市场竞争力,激发活力,实现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目标,拟逐年分步实施改革。该问题正在整改,按分阶段整改问题进行整改管理

5)关于惠阳建总未主动发挥公司已有建筑资质资源优势,公司发展呈被动局面的问题。惠阳建总通过加大拓展工程业务力度,恢复第二、第五分公司的正常经营运作,并招聘选拔专业人才,配置相关管理人员等方式,不断整合企业资源,谋求区域发展。该问题需要持续整改,按分阶段整改问题进行整改管理

四、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分析

一年来,被审计单位对整改标准、整改时限、整改方案、整改报告等专业要求的认识较往年有一定程度提高,对审计整改不力的责任追究也有了明显认知,同步提高了全区审计整改工作规范化水平,审计整改工作效果进一步提高。经对目前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部分问题客观上整改难度较大,需长期整改

有的问题需要长期整改,如部分国企资产底数不清的问题;有的行业系统性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如市政公共资源未能高效使用管理问题;有的民生问题需要多方共同提高认识,如村村通用水率不高问题;有的历史遗留问题因时间跨度长,需查根问源、理清权责,如各部门单位债权债务长期未清理、资料缺失等问题。

(二)部分整改责任单位对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仍需进一步提高,未建立顺畅高效的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部分被审计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对历史遗留问题整改担当意识不够,整改主动性不足。二是部分被审计单位仍未建立健全内部顺畅高效的整改工作长效机制,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有的整改措施停留在表层,未能从根源避免屡审屡犯。三是仍有部分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督机制仍未健全,通过内审工作促进审计发现问题全面专业有效整改的作用仍未发挥。

(三)区委区政府督查办及审计部门督促检查和通报追责的力度有待加强

区审计部门督促检查整改工作的力度逐年加强,但整改专业指导力度和专业考核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完善,启动联动监督、通报、约谈机制的及时性仍需进一步提高,区委区政府督查办与审计部门日常联动力度仍需加强。

五、下一步审计整改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站位。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牢固树立“抓好审计整改是本职,不抓审计整改是失职,整改不到位是渎职”的理念,对于审计发现问题主动照单认领及时整改,及时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隐患,确保审计发现问题真改实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各整改责任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压实责任;主管部门要履行行业主管责任牵头研究、系统解决审计查出的普遍性问题,举一反三,推动实现标本兼治、规范管理;区审计部门及区督查办要加强日常整改联动,加大专业督促检查指导力度,对拒不落实审计整改要求的单位,性质严重的按规定程序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查处。

(三)深入贯彻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提升内审人员力量和专业能力,加强内设机构联动,加强内部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重视审计结果运用,共同提高审计整改成效。

(四)推动联动机制高效运行。区审计部门要充分利用审计整改报告机制、审计整改约谈和追责问责机制、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督办监督、人大监督、人事组织监督等其他监督力量的贯通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考核、通报、移送力度及时通报整改工作责任落实、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的情况,严格按区绩效考核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加大约谈提和通报力度,以提高审计整改工作成效和审计整改工作威慑力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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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05
发布机构:惠阳区审计局
来源:惠阳区审计局网